12月1日,区委中心组在区委常委会议室举行集中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并研讨保密知识、《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及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省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战略部署等精神。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志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四大家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王祥传达并领学《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他从相关出台背景、主要精神、主要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解读条例;副区长王立三传达并领学《<环保法>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汇报了黄州区过去五年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和历史性变革,以及环保问题和雷霆行动通报;副区长吴青松领学《关于转发〈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警示〉的通知》(黄州改组办发〔2016〕14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志春对《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进行讲解。区委常委、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总工会主席刘恩锋,就环保法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进行发言,他通过总结近几年来化工园的工作,指出了树立生态优先和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要明确领导干部的职责,熟悉政策和法规;要处理好引进企业和环保发展关系,以及群众利益与依法管理的关系。参会领导就学习文件精神作了讨论发言。
骆志勇指出,问责条例制定的核心是督促各级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为主要的履职尽责。他要求,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自觉落实到自己的思想行动上来;要知责、明责,各负其责,集体负责,分工负责;要切实履职尽责,多用问责条例,少用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要抓早、抓小、抓常,多沟通、多汇报,把两个条例贯彻好。
骆志勇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十九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关键是要把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贯彻、扎根到基层,基层要做到观念更新、对接;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区突出的位置来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生态观,创造绿色GDP,发挥黄州最大的优势,要做到人人参与,从我做起;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谋划绿色发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黄州区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区新闻宣传中心 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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