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一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亮剑之举,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要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举全市之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重大政治问题,不容偏差;重大社会问题,不容敷衍。全市上下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在政治站位上、对标看齐上、敢作善为上,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保责任无衰减传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督察重在动真碰硬,是一场非打不可、不胜不休的硬仗。全市上下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全力配合省级环保督察,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畅通渠道,及时收集处理和回复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要虚心接受、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分门别类提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职责和时限,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要严格追责问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格问责、终身追责。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
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当下要奋力攻坚,还要建立新机制,奋力新突破,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长久保障。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项目准入,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加快建设黄冈大别山生态旅游经济带。要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认真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进产业护江和绿色引擎工程,实施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建设黄冈长江绿色发展经济带。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全社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教育,强化市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建立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推手和重要导向。
来源: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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