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滴滴出行等9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下达《公安建议书》,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安建议书》称,经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调查发现,这9家公司的主要问题有:
存在营运车辆驾驶员未在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
营运车辆未全部按照规定在车内安装GPS系统、监控视频及“一键报警”系统;
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等。
公安机关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责令这些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武汉警方表示,为规范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分时租赁汽车(共享汽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武汉市公安局决定从9月1日起至12月10日,组织开展“四车”行业治安防范规范化建设。
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搭建一个平台、健全三项机制、落实五项建设。武汉市公安局将协调市交委、客管处、公交集团、网约车平台公司、共享汽车企业,共同构建融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企业、车辆、人员、视频、轨迹、报警信息等数据一体化的“四车”共治信息化防控平台,实现“四车”行业数据“实时采集、整合上云、动态分析、全警共享”,推动警企、警民联动,为及时做好“四车”行业危机预警、警力调度、证据收集、案事件处置提供有效支撑。
此外,督导相关企业健全“矛盾排查化解、反恐防暴应急、违法犯罪打处”等三项机制,开展“标准规范、责任机制、保卫力量、保卫制度、安防措施”等五项建设。
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企业特别是网约车、共享汽车企业全面开展摸排并上门走访,建立警企联系机制,建立“一企一档”。
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将数据与主管部门对接共享;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进行背景审查;
指导网约车加装卫星定位和“一键报警”装置;
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予以查处,并严厉打击涉及网约车的案件。
来源:湖北日报
责编: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