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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系会议 制度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2018-12-11 16: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18年7月13日

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 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工作组织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水利局负责召集,区水利局局长为召集人,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土保持局,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会商制度。由召集人召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2次会议。交流沟通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分解下达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相关事宜。

3.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就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

区委党校: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教育纳入区委党校教学内容。

区农办:负责在“三农”工作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推动农村,农业水土流失的预防和防治。

区扶贫办:负责鼓励水土流失区域群众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督促做好移民异地搬迁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全区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将水土保持流失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争取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确保治理任务的完成。在审批和验收环节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区教育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计划。会同水利部门在教育系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

区科技局:负责引导科研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和使用技术推广。对水土保持和促进水土流失区经济发展的相关科研推广项目,在项目立项、成果评估和科技推广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区财政局:负责将水土保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会同水利部门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区国土分局:负责国土建设开发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国土建设开发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区环保分局:负责生态保护和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指导和监督重点地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参与制定水土保持规划。

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及城市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房地产及城市建设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防治规划的制定和年度防治计划落实,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在农业开发建设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总结推广水土保持效果好的农业生产措施。

区林业局:负责有计划的组织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开展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修复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13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李雪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18年7月13日

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 黄州区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工作组织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水利局负责召集,区水利局局长为召集人,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土保持局,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会商制度。由召集人召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2次会议。交流沟通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分解下达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相关事宜。

3.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就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

区委党校: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教育纳入区委党校教学内容。

区农办:负责在“三农”工作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推动农村,农业水土流失的预防和防治。

区扶贫办:负责鼓励水土流失区域群众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督促做好移民异地搬迁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全区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将水土保持流失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争取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确保治理任务的完成。在审批和验收环节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区教育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计划。会同水利部门在教育系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

区科技局:负责引导科研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和使用技术推广。对水土保持和促进水土流失区经济发展的相关科研推广项目,在项目立项、成果评估和科技推广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区财政局:负责将水土保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会同水利部门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区国土分局:负责国土建设开发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国土建设开发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区环保分局:负责生态保护和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指导和监督重点地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参与制定水土保持规划。

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及城市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房地产及城市建设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防治规划的制定和年度防治计划落实,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在农业开发建设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总结推广水土保持效果好的农业生产措施。

区林业局:负责有计划的组织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开展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修复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13

来源: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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