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黄州区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州纪办〔2018〕9号)要求,区林业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自元月以来,区林业局在广泛宣传《刑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和项目实施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2018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8160亩退耕还林生态林政策补助资金102万元和15461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3万元已足额发放,未发生挤占、截留、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下一阶段,区林业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来源: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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