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常务副区长刘恩锋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和市安办《关于汲取事故教训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听取并研究了我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学习领会。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树牢安全防线。二要明确目标。要围绕2019年“三个不发生”和“全市争先进位”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三要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履职担当,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全面排查,做好源头管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和“两会”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关于科技创新有关工作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研究了我区科技创新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考核。区委考核办、区科技局、区统计局要结合省、市有关科技创新考核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我区考核实施方案。三要夯实保障。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区财政局要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在资金保障上争取支持;区科技局要加强企业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支持。
三、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
会议学习传达了黄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绿色养殖发展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听取并研究我区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学习领会。2019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要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贯彻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绿色养殖发展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区工作。二要加强组织。要明确我区2019年工作任务和目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健康养殖。三要深入推进。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完善乡村规划,促进一批提升村和示范村达标;巩固提升厕所革命建设成果,严格按照省、市2019年文件要求落实;全域推进“三退一转”,由区畜牧局拟定方案,推进养殖业转型绿色健康发展;完成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以“美丽农村路”为目标,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读《黄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查违控违,打击抢栽抢种,确保乡村建设依法依规。
四、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我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三大攻坚战”之首,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是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强化工作举措。要围绕非法集资陈案及新案双降50%、互联网金融风险基本化解、非法校园贷风险基本消除、类金融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类金融监管制度短板基本补齐等工作目标,坚持市区一体,完善工作制度,凝聚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局面。三要迅速组织推进。要加强持续排查,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打早打小”及时化解,要高度重视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问题清单,按照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销号落实。
五、关于黄州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编制工作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黄州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编制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2019年黄州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编制方案,要求按程序报区委、区人大审核确定。
六、关于黄州区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黄州区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结合省、市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指数和我区实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实事求是,科学测算我区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合理调整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值。
会议原则同意我区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建议,按程序报区委研究确定。
七、关于黄商集团转让武汉海吉星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黄商集团转让武汉海吉星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有关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要求由区国资局加强对资产流转监管,依法依规推进黄商集团股权转让工作。
八、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
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研究了我区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是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重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二要明确要求。要深入做好农民工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无拖欠,无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发生。三要强化举措。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企业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落实部门责任,由区人社局牵头,区交通、住建、水利及乡镇、街道、园区等单位参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监管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