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微信名是‘万物皆甜’,朋友圈照片也都是女生,我以为他真的是在跟我处对象……”误以为找到真爱的吕先生突然醒悟,顺着被告人周某定位查找,才发现婚恋对象背后竟是一位“抠脚大汉”。
2022年8月,被告人周某通过“陌陌”社交APP将账号信息编辑成女性,并盗用微信通讯录中王女士的视频和照片上传到“陌陌”动态冒充女性。随后,周某和被害人吕先生在“陌陌”上结识,双方互加微信,周某不时发送王女士的照片给吕先生,并刻意透露出自己家庭条件不错、有多人追求等虚假信息。双方火速确认“恋爱”关系后,周某经常找各种理由让吕先生给自己发微信红包,并主动提出让吕先生见自己的哥哥和嫂子。周某以父母不让自己出门为由,让吕先生单独见哥嫂,并称要给哥嫂每人一个红包,以免留下不好印象。同月24日,周某以吕先生交往对象的哥哥身份与吕先生见面,吕先生给了周某2000元现金红包和一条黄鹤楼硬珍香烟,之后,周某又以“秋天的第一杯奶茶”、维修手机、转账发朋友圈秀恩爱、外婆病逝需要用钱等理由让吕先生转账,周某收到转账后很快便挥霍一空。当吕先生发现被骗时,已为虚假的“恋爱对象”花费共计17594.39元。
同样被骗的还有贺先生,2022年12月30日,周某冒充女性在“陌陌”上认识了贺先生。周某通过邮寄玩偶、发送网购记录等方式,让贺先生相信自己是女生,并多次发表真挚誓言“我家里不在乎家庭条件,就算你家里有千万,如果你对我不好,那都没用,明白吗,我希望这辈子只和你走下去”。与贺先生确认关系后,周某多次以网购、维修手机、转账发朋友圈秀恩爱等理由让贺先生转账,贺先生要求见面,却一直被推脱。“后来我不管用什么方式联系对方都联系不上,我才意识到被骗,打电话报警了”,2023年1月9日报案的贺先生,前后共被骗3060元。
黄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周某已全部退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以周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
科技在进步,骗子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各类社交平台,为广大未婚青年提供了更广阔的交流平台,但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增加了被骗的风险,大家务必线下亲自“确认过眼神,确认是对的人”后,再确认恋爱关系,减少人财两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