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在黄州区长江渔政码头,伴随着指挥员一声“放”,黄冈市、黄州区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各相关单位代表拎起盛有鱼苗的水桶,将使用李某等5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购买的15万余尾花鲢、白鲢、草鱼、鲫鱼等鱼苗投放到长江。
鱼儿们一跃而下,迅速向深水处游去,活力十足。这是黄州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黄州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增殖放流活动的一个场景。活动前的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相关证据及相关法律规范、拟处理意见、对水生资源造成的损害、当事人应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等问题向听证员作详细介绍。行政机关与侦查机关负责人分别发表意见。人大代表和监督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今年以来,黄州区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对长江黄州段禁捕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坚持每周开展禁渔禁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等行为,先后查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确保形成震慑。区检察院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保护理念,裁定由非法捕捞行为人购买放流鱼苗,通过增殖放流的形式对违法捕捞破坏的长江水生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充分体现黄州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重要成果。
“此次放流活动是黄州区落实巩固和长江禁渔禁捕成果,首次开展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开展长江大保护禁捕工作三年来,长江黄州段水质明显提升,水生生物资源恢复趋势持续向好,生物多样性得到极大改善。我们将继续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举措,进行24小时无间断巡查,有力震慑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爱护环境意识,加大长江保护力度。”黄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舒喜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