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全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召开,区人社系统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收看。
会上,解读了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部署了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办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会议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千方百计筹集调度资金,确保调待工作尽快落实。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来源: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