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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8-09-20 09:36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现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7月25日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事项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由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黄州区委宣传部新闻宣传中心承办,由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网站后台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

二、网站管理职责

第三条 区新闻宣传中心为具体管理实施单位,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

第四条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政府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子站。

第五条 各单位要安排专职网站信息员,填写《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并报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各单位专职网站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子站信息的收集、整理,报经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后上传子站后台。该过程要进行痕迹管理,审批单存档留查。

第六条 区新闻宣传中心安排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各一级栏目内容的更新;负责各子站政务活动信息的审核和推送工作;负责定期进行网站巡查,督促各子站单位及时发布信息。

三、网站信息更新周期

第七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黄政办电〔2017〕77号)要求,日常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政务活动信息当天公布,子站政务公开信息在15日内更新。

第八条 区新闻宣传中心每季度对各子站上传稿件数进行统计,上网公布,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第九条 子站建设列入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年终考核范围,子站单位未按要求更新或更新不及时,造成区政府门户网在省政府网站抽检中不合格或市人民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扣分的,将严肃追责。

四、网络安全及维护

第十条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所有账号进行密码保护。

第十一条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审查工作,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行痕迹管理,做到有档可查。

第十二条 不得发布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等内容的信息,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露。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网络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第十四条 谨慎发布涉及地方经济数据统计、信访、维稳、拆迁、军转、宗教等方面工作的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有特别要求的,一般不予发布。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员登记表.docx

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8-07-25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 张青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现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7月25日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事项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由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黄州区委宣传部新闻宣传中心承办,由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网站后台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

二、网站管理职责

第三条 区新闻宣传中心为具体管理实施单位,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

第四条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政府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子站。

第五条 各单位要安排专职网站信息员,填写《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并报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各单位专职网站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子站信息的收集、整理,报经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后上传子站后台。该过程要进行痕迹管理,审批单存档留查。

第六条 区新闻宣传中心安排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各一级栏目内容的更新;负责各子站政务活动信息的审核和推送工作;负责定期进行网站巡查,督促各子站单位及时发布信息。

三、网站信息更新周期

第七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黄政办电〔2017〕77号)要求,日常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政务活动信息当天公布,子站政务公开信息在15日内更新。

第八条 区新闻宣传中心每季度对各子站上传稿件数进行统计,上网公布,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第九条 子站建设列入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年终考核范围,子站单位未按要求更新或更新不及时,造成区政府门户网在省政府网站抽检中不合格或市人民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扣分的,将严肃追责。

四、网络安全及维护

第十条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所有账号进行密码保护。

第十一条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审查工作,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行痕迹管理,做到有档可查。

第十二条 不得发布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等内容的信息,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露。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网络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第十四条 谨慎发布涉及地方经济数据统计、信访、维稳、拆迁、军转、宗教等方面工作的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有特别要求的,一般不予发布。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员登记表.docx

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8-07-25

来源: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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