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黄州区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8日
黄州区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
工 作 方 案
为加强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38号)等精神,结合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要求,通过清理存量债务、甄别债务类型、摸清偿债能力、锁定在建项目、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并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全面清理、逐笔甄别、预算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工作。
二、清理对象
本次债务清理工作涉及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及融资平台公司。
三、组织领导
成立黄州区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胡 凯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恩锋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胡传林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童佩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志祥 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局局长
何保平 区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曹卫东 区审计局局长
柳长纯 区教育局局长
易 鹏 区卫计局局长
黄永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丰 群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利民 区水利局局长
杨平安 区文体新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万志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区发改局、区审计局抽调专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部门职责
(一)各债务单位要成立债务清理工作组(名单报区财政局备案),负责本单位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数据信息填报、对账、上报、数据备份及资料备查等工作。
(二)债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工作,并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清理结果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局。
(三)区财政局负责甄别审计部门认可的存量债务,会同相关部门统计、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逐笔清理;对自2015年1月1日之后违规举借的债务(不含通过2015年及以后年度通过发行新增债券举借的债务)进行登记并上报区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区发改局负责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在建项目要优先采用PPP模式推进,确需政府举债建设的,要进一步核算后续融资需求,后续在不超过政府限额的原则下通过申报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
(五)区审计局负责对各债务单位、部门的存量债务进行审计。
(六)区金融办负责与各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开展融资平台公司名录核实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清理、甄别、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开展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甄别工作。
(一)清理核实报送阶段(2018年8月8日至8月15日)
1、政府性债务:是指在政府限额内举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经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的或有债务和2015年以后依法举借的外债。清理核实内容包括债务余额、债务类型、债务用途、协议金额、提款金额、偿债计划、实际还本付息、偿债资金来源、逾期情况等;建设项目包括项目性质、项目分类、开工及竣工时间、项目计划总投资、已到位资金及后续资金缺口等。债务单位要将清理后的债务数据与债权人或相关单位逐笔核对,对账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涉及担保的担保人也要签字(或盖章)确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清理结果签字负责。
2、违规举债融资:各债务单位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违规举借的债务(不含通过2015年及以后年度通过发行新增债券举借的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清理核实内容包括债务余额、债务用途、协议金额、提款金额、偿债计划、实际还本付息、偿债资金来源、逾期情况等;建设项目包括项目性质、项目分类、开工及竣工时间、项目计划总投资、已到位资金及后续资金缺口等。债务单位要将清理后的债务数据与债权人或相关单位逐笔核对,对账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涉及担保的担保人也要签字(或盖章)确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清理结果签字负责。
债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工作的核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清理审核结果签字负责。数据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财政局。
(二)甄别阶段(2018年8月16日至8月23日)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的清理甄别工作,其中:
1、在2014年12月份甄别为存量债务且无法进行置换、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要求债务单位出具手续并统一上报区政府核销。
2、各债务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违规举借的债务(不含通过2015年及以后年度通过发行新增债券举借的债务)甄别为违规举债。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8年8月28日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政府可偿债财力、可变现资产等情况,测算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债务率,如债务率超过预警线,汇总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甄别结果情况,书面上报区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待区审计局认定后报人大备案。
六、纪律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委监察委等单位进行问责。
附件:
1、截止2018年6月30日黄州区政府性债务及违规举债融资清理清理核实情况表(封面)
2、黄州区政府性债务清理核实明细表(截止2018年6月30日)
3、黄州区违规举债融资清理核实明细表(截止2018年6月30日)
发布日期:2018-08-06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张青